王伟:宣传贯彻《条例》,促使城市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伟
(2017年11月22日)
经主任会议研究,今天,在这里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会议,主要是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行动员和部署。2017年8月31日,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市立法赋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法规,在我市地方立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和开创性作用。《条例》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又为“五城联创”提供有力的法规支持。
现在已是11月下旬,《条例》实施在即。为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宣传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国连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此,我们制定了《<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请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按照宣传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宣传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感
第一,宣传实施《条例》有利于增强全体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涉及我市各行各业、家家户户,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只有通过宣传,使《条例》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所了解,才能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行为准则,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出遵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第二,宣传实施《条例》有利于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周口中心城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现状,已经严重影响了周口的形象,影响了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过宣传实施《条例》,城市管理部门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三,宣传实施《条例》有利于助推“五城联创”。“五城联创”是市委当前的中心工作之一,今年年底周口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通过对《条例》的广泛宣传,可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文明素质,为创卫工作减少摩擦和阻力,赢得更广泛的民意基础,为“五城联创”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学习宣传《条例》
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条例》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从领导到同志,从机关到社区,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当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集中学习宣传《条例》。学习好《条例》,是贯彻实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学习宣传《条例》的具体方案,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大事来抓,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学习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品、组织知识竞赛、接受记者专访、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条例》,使《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真正地深入人心。全市各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编写有关学习宣传材料,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不同形式的学习宣传,共同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要充分发挥各种组织的作用。普及法律、法规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按照《条例》所确定的任务,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条例》宣传工作的指导,积极到广场、商场、学校、医院、景点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是开展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三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出租车、公交车车身、LED屏幕等媒体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各界支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氛围。
三、履职尽职,依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立法仅仅是做好工作的起点,要真正发挥好《条例》的作用,关键在于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真正使《条例》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一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成立贯彻落实《条例》领导组织,把贯彻落实《条例》、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及时纠正。
二要做好《条例》实施的基础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基础工作: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行政许可事项,抓紧进行城市管理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凡是内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一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二是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有效改善的政策措施。三是研究制定市容环卫责任区的确定原则和具体责任标准,划定具体市容环卫责任区范围,明确管理责任。四是抓紧制定相关专业规划,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市照明规划等,为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规划依据。
三要严格执行《条例》。应当看到,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条例》对各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密切协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当前,我市创卫工作进入冲刺阶段,特别是对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乱张贴、随意丢弃废弃物,牌匾、广告过多、不规范、无证经营的行为,要进行专项治治理。对乱张贴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令违法行为人清理被污染的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因污染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对无证摊点,在严肃查处的同时,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引导经营户入室经营或在规定时间、地点经营。
四、跟踪问效,加强监督,确保《条例》贯彻落实
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对政府工作“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作用。
一是组织学习《条例》考试。为检验《条例》施行前的宣传学习效果,在今年12月底,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对负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能部门的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同时向市民发放问卷调查,检验宣传的实际效果。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对《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全面深入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查找《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全力支持和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执行《条例》,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实施的监督工作。
三是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18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市城管局及有关部门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一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周口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原标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会议讲话】
(此文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