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办好惠民实事 助力中医药发展
川汇区人大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纪实
今年年初,川汇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完成10个中医馆进社区,实现公有化产权卫生室全覆盖”。如今,这一惠民实事办理如何?9月19日上午,川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执法检查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对全区中医药发展进行了执法检查。区部分人大代表及卫健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图为检查组一行到金海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金海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医康复中心、新村中医馆、区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地,实地查看医院中医药科室、中医馆设置、专业人才培育等涉及“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详细了解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发展及传承创新现状,认真听取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与部分中医药专家、从事中医药人大代表等进行了交流探讨。
检查发现,近年来,川汇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高度重视、不断创新、措施得力,并将社区中医馆建设纳入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进行落实,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也发现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诸如竞争能力不强、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匮乏、发展合力不足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针对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能力和水平,对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中医药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挥传统优势,以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使命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扛起大旗、走在前列,不断凝聚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合力。二要突出重点,在专业人才、财政、医保等政策上进行积极扶持,为中医药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三要多措并举,强化部门协作,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创新拓展中医药服务形式,积极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川汇中医药传承创新新局面,奋力推进川汇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图为检查组与部分中医药专家、从事中医药人大代表等进行了交流座谈。
(作者:李守伟 卢洪收 徐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