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殷晓春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12月10日,沈丘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七五”普法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轲、张治君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广其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永丰、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检察院院长李世龙和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人大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关于“七五”普法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县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殷晓春对新任命人员和与会人员提出工作要求
殷晓春对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县政府有关报告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客观地指出了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意见建议。特别是对2021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落实执行,殷晓春指出,会议审议和批准的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组织法》《预算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预算部分变更符合我县实际,调整依据充分,合法合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确保2021年全县财政收支预期目标的圆满实现。
殷晓春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希望,要求他们一定要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切实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殷晓春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把会议精神融入到人大工作;要抓好省十一次党代会、市五次党代会和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用会议精神指导好具体工作;要及时做好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准备工作,为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提供基础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