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监察法实施条例》知识测试
9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条例》知识测试。
通过测试,有效检验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加深了对《条例》内容的掌握和理解,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效果。
测试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肩负着保证宪法法律在地方正确顺利实施的神圣使命、光荣职责,一定以此次知识测试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坚定依法履职,认真把《条例》内容学好,加大工作监督力度,推动监督部门组织开展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更好地营造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郸城人大高质量发展、建设“七个郸城”贡献人大力量。
(作者;赵怀栋 孙守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