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8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际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新民、肖西国、刘景山、刘银和28名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翟杰、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述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建军和县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以及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 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讲话精神,共同学习了《鹿邑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决算情况的报告、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医保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县公安局关于政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情况的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我县“四水同治”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电子政务服务能力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关于政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情况的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际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各乡镇人大主席、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医保局、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