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周口市贾鲁河保护条例》
11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周口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贾鲁河保护立法是我市地方立法赋权以来的第一次协同立法实践,是省、市两级人大重点推进的立法项目。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条例》立法领导组,组建立法专班,与郑州、开封、许昌携手推进,注重协同,规范共性,体现特色,高质量完成贾鲁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
《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加强贾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立法宗旨,科学界定贾鲁河流域范围,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晰贾鲁河流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强化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监管和水灾害防治。正确处理贾鲁河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设置推进高质量发展专章,推动水系连通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特色产业、航运发展、流域文化传承利用等。与郑州市、开封市、许昌市加强区域协作,破解共性问题,形成保护合力,兼顾各地市情,解决个性问题,共同构建贾鲁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立环保联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联动清淤疏浚机制等,以法治之力护佑贾鲁河安澜。
(来源: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