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要求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现将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来,法工委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务实作为,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肯定。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全面提高报备质量
对于规范性文件报备,一是突出“三个必须”,即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备;报备材料必须齐全;报备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保报备合法合规。二是实现备案管理信息化。如期完成全市各级人大河南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平台系统的全面接入及运行使用,规范、统一了电子报备格式标准,各制定机关线下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均在立法与备案审查平台同步报备。截至目前,今年共收到各制文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4件,其中市政府发布的9件,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1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1件。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未报备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二、积极推进“有备必审”,履行审查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法工委对各制文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有备必审,主要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的要件是否齐备,时限是否合规,格式是否规范,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是否同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同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等。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12名备案审查咨询专家“专”的优势,广泛征求咨询专家的审查意见和建议,确保审查意见质量。经审查,报备的24件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适当性问题,其中1件存在合法性问题。
三、切实做到“有错必纠”,增强备案审查刚性
审查过程中,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或适当性问题的,法工委一般先与制备机关沟通,由制备机关自行纠正;如在规定期限内未纠正问题,及时向制备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今年5月,法工委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的《关于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审查,发现《实施意见》第十六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的情形规定,与《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不一致,存在合法性问题。经充分沟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实施意见》该条款作了修改,并重新印发。
四、开展集中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集中清理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维护法制统一。一是集中清理涉黄河保护及行政复议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开展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的函》、《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函》的要求,4月中旬和11月下旬,法工委分别对我市涉黄河流域保护、行政复议等领域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未清理或审查出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精神及《黄河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二是核校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月,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开放相关工作的要求,法工委及时召开会议,明确核校要求,落实核校责任,组织“一委两院”、市司法局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入库及新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核校清理。经核校清理,撤回失效规范性文件3件、非规范性文件141件,全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40件,确保了平台数据库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权威、有效。
五、加强制度能力建设,提高备案审查质效
一是参加业务培训。今年5月法工委派员赴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地方立法春季培训。二是推动建章立制。督促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细化审查标准,为规范和推动全市各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夯实制度基础。川汇区、项城市、沈丘县、淮阳区、商水县、西华县等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定或者修订了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项城市、淮阳区人大常委会聘请备案审查咨询专家,成立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三是推进工作延伸。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安排,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延伸到街道办事处。目前,我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梳理及数据库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全市37个街道办事处平台联络员均完成了立法与备案审查平台注册。四是加强平台联络员管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与备案审查平台联络员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排查更新所辖报备单位平台联络员的信息。经统计,全市共更换平台联络员32名,联络员平台信息及所属账号、密码全部更新完成,确保信息准确,符合平台保密要求。
通过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能力建设,全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明显提升。9月下旬,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在驻马店市召开,法工委和淮阳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作了交流发言。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编备案审查经典案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推荐我市报送的审查纠正《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作为全省3个经典案例之一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11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和备案审查研究报告,多次肯定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做法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