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大常委会 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全员全过程参与优化 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7月份以来,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实施方案的要求,周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刚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执法检查找准摸透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依法推进解决,使企业办事更省心、群众办事更方便。要坚持执法检查全过程人民民主,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其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动员部署上下联动。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周口市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及人大代表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参与,畅通问题征集渠道,为省市人大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二是各级代表全员参与。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将省、市人大代表按行业类别和从事的具体工作,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工作职能分成8个组,便于代表分类分别参与意见征集、调研座谈等工作;向全市发出《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县乡两级代表积极参与;选取部分代表进入执法检查组,全过程参与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同时通过设立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三是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座谈交流等形式征集到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70余条;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服务平台发出《关于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执法检查征求意见的通知》,征集省、市人大代表意见255条;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通过各种渠道,向县乡两级代表广泛征求意见。9月10日,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非职务市级人大代表提出问题建议情况排序的通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征求到的市人大代表意见拟处理情况的告知函》,通报代表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意见和进展情况。
四是归纳梳理分类交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对各渠道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逐项分析,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单位。按照整改方向和工作权限,交市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38个市直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办理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限。代表反馈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听取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以督促改,推动解决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