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人常办文〔2021〕13号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属三区人大工委: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周口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
执行情况的实施方案
(2021年8月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秉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理念,紧扣“两条例”内容,依法履行职权,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要求,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使企业办事更省心、群众办事更方便、政府监管更高效,促进项目建设落地见效更快,招商引资质量成色更好,经济发展质量更高。
二、检查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两条例”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反映的我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两条例”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反应强烈的其他问题;
(四)对“两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方法和步骤
采取市、县(市、区)联动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参照本方案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这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和各工委共同承办。
(一)准备阶段(7月下旬至8月初)
1.制定方案。7月下旬,拟定工作方案,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发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属三区人大工委。
2.动员部署。8月初,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各专委会、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任,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市属三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宣读我市执法检查方案,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法制讲座。动员会之后,在适当时候,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两条例”法制讲座。
4.征求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作用,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通过网上履职平台,召开座谈会,设立电子信箱和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征求意见;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按行业界别分成若干组,配合各工委(专委)全过程参与征求意见;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5.营造氛围。编印有关资料,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执法检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阶段(8月)
1.8月上旬至中旬,相关委员会要求对口联系部门针对“两条例”的具体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每个执法主体都要对照部门职责和“两条例”规定,逐条逐款进行自查,查清楚为落实每一条(款)出台了哪些政策,在实践中的落实情况怎样,特别要把每一条(款)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说清楚。
2.8月20日前,相关委员会梳理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自查反映出的问题,连同自查报告,报执法检查办公室综合组,由综合组分析汇总各渠道的意见、建议后,进一步确定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
3.8月下旬,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将自查报告和贯彻执行“两条例”采取的措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检查阶段(9月至10月)
1.成立8个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业人士组成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到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实地检查。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直有关部门抽调。各执法检查组的组建,由各工委提出建议,办公室统筹,报各位分管副主任审定(赴各县市区执法检查方案另行拟定)。
2.检查方式。各执法检查组针对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反映的主要问题,重点围绕落实惠企政策,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企业创新,防范化解风险,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商务环境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听取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汇报、召开企业和人大代表座谈会、实地检查、暗访、知识测试、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两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3.听取执法检查组汇报。10月中旬,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听取各执法检查组情况汇报。
4.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第三方评估。对贯彻落实“两条例”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实地走流程体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一步查找问题。
5.形成执法检查报告10月底前,执法检查办公室汇总各检查组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四)审议询问阶段(11月,具体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省人大专题询问之后)
1.听取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分组审议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3.专题询问。召开专题询问会议,根据执法检查情况,组织专题询问,市“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专题询问方案另行制定)。
(五)整改落实阶段(12月至2022年2月)
1.转交审议意见。12月上旬,执法检查办公室归纳整理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形式转交市“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2.跟踪监督落实。2022年2月,市“一府两院”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审议。
(六)通报公布阶段(2022年3月)
2022年3月底前,执法检查办公室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市“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代表履职网上平台,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领导
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刚任组长,副主任杨永志、程新华、建志、王伟、罗文阁、王志法、闫立超,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建中任副组长,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本次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建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徐公轩,人大法制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支建伟,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赵杰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本次执法检查的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文秘组、代表联络组、政策法规组,张晓明、徐公轩、赵杰、支建伟分别任组长。各组工作人员由组长提出建议,报秘书长统筹协调。各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领导组办公室及各组职责另行文)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要求,保障法律法规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有关工作。
(二)注重实效。加强“两条例”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始终,把征求意见促进整改贯彻始终。要注重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检查范围全覆盖,法律条款全方位,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执法检查与立法、监督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充分收集和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找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不直接处理案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执法检查办公室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严守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按照“深、实、细、准、效”的要求,深入基层,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不干扰基层工作。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要严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