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委室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为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根基。
4月17日,研究室召开全体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与工作部署,逐条逐款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围绕修订背景、与时俱进、增加和修订的条款等方面进行交流,对机械执行、过度留痕、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规范约束网络言行等条款进行重点讨论。
大家在交流发言时一致认为,通过通读《条例》,特别是通过对新旧《条例》修改部分的对比,弄清楚、搞明白了《条例》为什么修改、改了什么地方、修改背后的深意;对照《条例》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规定,弄清楚、搞明白了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从而更加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大家纷纷表示,研究室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中承担着“学习宣传”的重要职责。要自觉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要依托周口人大微信公众号、澳门传真一句话站等平台开展宣传,及时推送解读文章,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着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
下一步,研究室将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列明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研讨重点等,持续推进《条例》的学习。